《白夜追兇》編劇侵權案原告再發(fā)聲:走法律途徑,不想自我炒作
原告陳瓊瓊發(fā)文
7月24日9時許,海淀法院宣布受理《白夜追兇》編劇侵權案。隨后不久,該案原告陳瓊瓊再發(fā)文,針對近期的一些媒體報道和網(wǎng)絡傳聞進行回應,強調(diào)該劇是由她和《白夜追兇》編劇韓冰共同完成。同時,她還表示期待法律公正的審理。隨后,《白夜追兇》出品方五元文化方面表示對此事不清楚,不方便回應,而該劇出品方、播出平臺亦未給予回復。
陳瓊瓊聲明全文:
大家好,我是陳瓊瓊,關于昨天《白夜追兇》侵權案的事,猶豫后還是決心站出來說幾句。本來看圖就能明白的事情,發(fā)展到現(xiàn)在有些跑偏了。事實不會傷害任何人,而以訛傳訛會傷害所有人,包括只想討回公道的我。
本不想在微博上占用公共輿論資源,因為有更多比這件事更值得關注的社會新聞事件,所以我本意在朋友圈內(nèi)部解決,給憋屈了很久的自己一個交代,也給本來就知道事實真相的朋友一個交代,讓他們知道,我終于下定決心,維護自己應有的權益了。
但沒想到幾個小時的時間,就鬧到了微博熱搜上。大量媒體通過各種渠道找到我,我本人已經(jīng)走了法律途徑,也不想自我炒作,所以全部交給律師回應。然而熱心朋友給我看了幾張媒體截圖,其說法已經(jīng)達到了以訛傳訛、罔顧事實的地步。在此我不得不站出來,以正視聽。
第一,我在2012年7月到9月間,與韓冰先生合作,而不是我獨力創(chuàng)作完成全劇,他抄襲了我,我在朋友圈文章中一再強調(diào),是雙方各有貢獻。韓先生有他的才華,我有我作為一個職業(yè)編劇的貢獻,不分伯仲。圖二到圖四的媒體可能誤信了風傳,說韓冰抄襲或者全劇由我獨力完成,這是不公允的,對他對我都是不公正的傷害。特此指出。
第二,我盡量只說有證據(jù)可以證明的話,所以從郵件上來看,我參與了前四集的劇本創(chuàng)作,簡短版故事大綱的創(chuàng)作。至于很多媒體和朋友好奇的后二十幾集內(nèi)容,我只能說2012年微信沒有普及,我和韓先生的創(chuàng)作過程是大量的開會討論,由于我認為是情侶關系,并沒有錄音。即便不是情侶關系,我也不會想到在當時就錄音。當時我們原計劃完成25集,每5集大致什么內(nèi)容,怎么寫,已經(jīng)討論清楚。但話說回來,沒有錄音,沒有證據(jù),所以……錄音是個好習慣。
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創(chuàng)作者都會這么倒霉,像我一樣,遭到曾經(jīng)最信任的人的侵權,所以,錄音更多是為了給自己留下一個備忘錄,便于思路的整理。當然,更建議大家在錄音前告知對方要錄音了,并且雙方都持有錄音,這對雙方都是監(jiān)督,都是保障。相信我,這也是經(jīng)驗之談。
第三,感謝誠實直言的朋友,他們了解真相,并且尊重真相。感謝素未謀面卻給予我那么多信任的朋友,相信最終的結局,我將無愧于你的信任。今天,北京市海淀法院已經(jīng)發(fā)布公告,期待法律公正的審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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